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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申请第十四期正源奖学金通知

辽警团发〔201828

关于申请第十四期

“正源”大学生奖学金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按照《大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章程》和《2018年大连市希望工程工作要点》要求,根据捐方意见,第十四期“正源”大学生奖学金将继续资助大连海事大学等13所高校优秀贫困大学生。现将我院奖学金资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系部及对象

侦查系、治安管理系、刑事技术系、监所管理系、公安信息系、警察训练系、安全保卫系等七个系2017级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大学学生。

二、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每人1000元奖学金,侦查系4名,治安管理系4名,刑事技术系3名,监所管理系3名,公安信息系3名,警察训练系1名,安全保卫系2名。

三、资助条件

1、思想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

2、道德优良,遵章守纪,积极参加学校及社会活动;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曾获励志奖学金者;

4、家境贫困,自强不息,奋发成才。

5、无违纪处分和通报批评者。

四、资助程序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系、院团委审定,并填写《大连市希望工程“正源”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上报院团委。

五、要求

1、各系部团总支要认真做好“正源”大学生奖学金的推荐、审核工作,于20181026日前将《大连市希望工程“正源”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的打印版(A4纸)及汇总名单(WORD文档、按姓氏笔画排列的“姓名汇总”)的电子版一并上报院团委(联系人:牛宣清,电话:15502410888E-maillnjcxytw@163.com)。

2、各系团总支要严格按照资助条件评选,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附:大连市希望工程“正源”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共青团辽宁警察学院委员会

20181016


附件:

大连市希望工程“正源”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初次申请大连市希望工程办公室印制

再次申请(再次申请时请填写)年曾得到单位人的资助

姓名

姓名汉语拼音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民族

出生日期

家庭住址

电话

学校名称

学制

班级

学校地址

邮编

电话

上学年主要课程成绩

课程

平均成绩

成绩

操行评语

及学校推荐意见

辅导员老师(签字):

学院团委

意见

(盖章)

学校团委

意见

(盖章)

希望办

意见

(盖章)

备注

1、此表一式三份,市希望办、学校、正源地产各一份。

2、相关情况由学生本人、学校填写。

3、初次申请指第一次申请资助。享受奖学金资助一年后,如还符合条件,可继续申请资助。继续申请时,在“再次申请”前的“□”划“√”,并填写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