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辽宁警察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公告

          根据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要求和学院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公告如下。

一、参加考核人员

资格审查(初审)和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核,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在考核前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考核人员须按照岗位招聘条件的要求,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参加考核资格。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20239169:00--16:00
    考核地点:辽宁警察学院瀚海楼A201(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60),具体路线图详见附件2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试讲和现场问答两部分,试讲共2道题目,时长15分钟;现场问答为5分钟。现场问答内容由评委结合参加考核人员工作学习经历、学术成果等情况现场提出,作为对参加考核人员打分的参考。

四、考核流程

参加考核人员进入考场前进行安检,并按指定顺序号由工作人员引导,自候考室进入考场室参加试讲。试讲时,参加考核人员只报试讲序号,不得报出个人姓名等个人身份信息。试讲后离开考场室在外候分,待下一名参加考核人员试讲结束后返回考场室听分,并在考核成绩表上签名确认,后由工作人员引导离开考场。

五、考核成绩

评委综合试讲和现场问答情况为参加考核人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保留其他评委分数计算平均得分作为参加考核人员的最后得分。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实行四舍五入。考核成绩结果相同的由评委投票确定排名顺序。考核设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参加体检。

六、注意事项

1.参加考核人员在考核开始前30分钟,即916日上午 8:30前到达考场进行资格复审。
    2.参加考核人员进入候考室后手机等通讯设备须关闭并封装放置于指定区域,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核过程中,如发现参加考核人员手中有通讯设备按考核作弊、取消考核资格处理。 
    3.为顺利参加考核,请参加考核人员提前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线路。

附件1:辽宁警察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核人员名单

附件2:辽宁警察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核地点路线引导图

 

 

辽宁警察学院

2023911